征选企业公告

文摘   2024-11-01 14:40   甘肃  

高台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征选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的公告

根据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全县征选第三批补贴政策实施企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选企业范围
至目前,仍未参加第一批、第二批补贴政策且符合本次征选条件的家电、家装厨卫经销企业(个体),均可报名参加。
二、增加补贴商品品类
(一)家电以旧换新:在原有补贴的13类家电品类上新增空气能热泵(也称空气源热泵)、干衣机(含烘干机、挂烫机)、空气净化器(含加湿器、新风机)、电暖气(含电风扇)、电饭煲(含电压力锅、电炒锅、多功能烹饪机)、微波炉、电磁炉(含电饼铛)、蒸烤箱(含电蒸箱、电烤箱、蒸烤一体机、空气炸锅)、消毒柜、茶吧机(含咖啡机、饮水机、制冰机)、破壁机(含豆浆机)、复印机、投影仪13类,其中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仍按一级20%、二级15%的标准进行补贴,无能效或水效的均按15%补贴。
(二)家装厨卫“焕新”:在原有补贴的6类家装厨卫及家具品类上增加吊顶、茶几、床头柜3类。
新增品类补贴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三、征选企业类型和资质
(一)家电销售企业
实施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企业规模较大,覆盖面广,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3.企业经营稳健,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4.具备上门收旧、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5.参与线下核销的企业,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系统识别销售的家电产品。
6.参与企业能够为消费者出具正规税务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便于消费者申报补贴。
(二)家装家具销售企业
实施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在高台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的企业。
2.具备独立结算系统的建材和家具家居专卖店,及在商业场所内非独立收银的销售门店。
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家具销售企业还应具备免费上门收旧的能力。
4.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5.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
6.参与企业能够为消费者出具正规税务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便于消费者申报补贴。
四、报名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信用报告、品牌授权书,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和地址
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务必于2024年11月1日16点前到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330办公室咨询报名。   
    联系人:袁文杰, 联系电话:15393629312
未在规定时限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活动机会。
附件:高台县“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名单(第三批)

(扫码下载)

高台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10月31日


编辑:石文静
责编:杨菊萍
审核:段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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