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花县法院执行局干警
奔赴湖南省涟源市
开展异地执行
成功拘留被执行人张某
案情回顾
吴某原在涟源市某钢材经营部莲花分部务工,在工作时不慎跌落致腿受伤。2023年5月14日,经萍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因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吴某向莲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涟源市某钢材经营部向吴某支付补助金、医疗费等共计16万余元。因某钢材经营部未按照生效仲裁裁决书内容履行给付义务,2024年4月,吴某向莲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穷尽所有手段,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涟源市某钢材经营部经营者张某既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不配合执行工作,还拉黑执行法官电话,玩起了人间蒸发。
接到线索,找!
“我打听到被执行人的住所了!”是申请人吴某打来的电话,他在盯梢数日经多方打探后,终于锁定被执行人在涟源市家中亲戚家居住,吴某遂赶紧莲花县法院执行法官,请求法院尽快前往执行。
“好的,我们马上出发。”核实情况后,莲花法院迅速作出反应,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驱车近四个小时前往三百五十里外的涟源市张某居住地,并迅速与涟源市法院取得联系,请求协助执行。
拒不履行,拘!
“真是奇怪,我都住到亲戚家了,你们怎么找到我的?”张某开门后看到突然而至的执行干警十分惊讶。
“逃避执行解决不了问题,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执行干警们一方面释法明理,一方面告知张某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别说我没有钱,有钱我也不给他,出事都是吴某自己的责任,与我无关!”对于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劝导工作,张某一句话也听不进去。鉴于张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干警经过请示后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在涟源市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送拘至涟源市拘留所。
此次异地司法拘留得到了涟源市法院的大力配合,进一步密切了与异地法院的沟通交流。下一步,莲花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完善异地执行协作机制,发挥跨地区执行合力,以高度的责任心、高效的行动力,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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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莲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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