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junlutg@163.com
来信:
君呼你好,请问服役期间离异后再婚是否可以享受婚假?结婚后假期怎么折算?
答复:
您好,根据规定,服役期间离异后再婚,依然可以享受婚假10天(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
应休假期天数=(情况变化前假期天数÷12x情况变化前年内月数)+(情况变化后假期天数÷12x情况变化后年内月数),折算后不足1天的按照1天计算,情况变化的当月计入情况变化后年内月数。
例如,以军人10月结婚,结婚前享受30天的假期,结婚后享受40天的假期,全年应休假期天数=(30÷12x9)+(45÷12x3)=34天。
另外,婚假天数不参与折算。婚假一般于结婚当年安排,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假的,由单位结合实际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