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召开《镇江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座谈会,部署条例的实施工作,宣传和推动条例的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宗元,市政府副市长黄春年参加会议并讲话。
胡宗元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他要求,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把河道管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要义,明确任务目标,确保相关规定落地落实;要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严格依法行政,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黄春年围绕履行《条例》所规定的政府职责作出总体部署。他提出,贯彻实施《条例》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好、宣传好,要做好《条例》新闻发布与实施宣传,营造条例实施的浓厚氛围;要根据《条例》规定,进一步厘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强组织、资金、队伍、科技等保障,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要将河道保护与古运河沿线环境整治、违法建设整治、路域环境提升等专项工作有机衔接,更好地融入城市更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和法工委负责同志,市水利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卢进星 马彦如)
来源:金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