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昭 通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黄廷付、王清华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廷付,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532101196610213658
住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炎山镇小田村民委员会21组40号
被执行人:王清华,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530102197808133759
住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7号15栋2单元202室
执行案号:(2024)云06执496号
执行标的:7028075.48元
尚未执行到位标的:6928330.48元
凡提供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属实,申请人愿意从执行到位款项中支付10%的悬赏金。举报人员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若举报线索有相同的,以最先举报的为准。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情况依法予以严格保密。
如有线索请拨打电话:0870-2835739、13887088528
联系人:刘法官、万法官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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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