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

政务   2024-11-06 18:37   内蒙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2024年11月6日,兴和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会议由政治工作办公室党支部书记郝君伟主持,支部全体党员民辅警参加了会议。

首先,政治工作办公室党支部书记郝君伟逐字逐句领学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共二十七条相关内容,并着重对第六条(给予党员限期改正处置)、第七条(给予党员劝其退党处置)、第八条(给予党员除名处置)内容进行了学习,以及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处理程序、处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参会党员作了讨论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明确了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的指导思想、处置方式、处置原则、适用情形、处置程序、审批权限等内容,涉及党员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方面面,为党员的行为规范和组织管理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标准,有助于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党内法规。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与其他党内法规的逻辑关系和理论联系,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为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贡献力量。

通讯员:袁雪峰
初   审:王   希

审   核:郝君伟

终   审:张尔东

平安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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