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偏偏有人记性不好
“好了伤疤忘了疼”
12月3日21时38分许,镇平交警巡逻至平安大道与玉神路交叉口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RK**02黑色轿车长时间停在机动车道上,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查看。
打开车门后,一股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驾驶人正坐在车内酣睡,经过多次呼喊后驾驶人方才醒来,交警对其进行酒精快速筛查,检测棒红灯亮起,显示该男子涉嫌酒后驾驶,遂将其带至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贾某福第1次酒驾
一
贾某福第2次酒驾
二
贾某福第3次酒驾
三
此次是贾某福第三次酒驾且达到醉驾标准+无证驾驶,被镇平交警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一次酒醉驾,终生记录在案!
无论何时何地
只要再次酒驾上路
都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
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
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镇平交警提示
信息来源:镇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