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广东省深圳市与江西省宜春市加强流动党员协作共管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工作座谈会在宝安举行。会上,深圳市委组织部与宜春市委组织部正式签订《关于加强流动党员协作共管的框架协议》,宜春市政府驻深办、宜春市驻粤港澳大湾区流动党员党委与宝安区委组织部签订合作备忘录,并共同为宜春市与宝安区流动党员协作共建共管试点项目揭牌。
按照协作共管协议,深圳、宜春两地将立足促进流动党员在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有效衔接,通过信息共享、教育共促、党员共管、服务共融等,建立长期合作协作共管机制。宝安区作为该机制的先行试点区,聚焦流动党员联系不紧密、作用不明显等难题,进一步密切与流出地协同共管,积极引导流动党员在融入基层治理共建共治中积极发挥作用,在深圳市与宜春市协作共管框架内,宝安区与宜春市驻深办、宜春市驻粤港澳大湾区流动党员党委携手构建以“1份协作共管合作备忘录”“3个共建项目”为纽带的“1+3”协作机制,通过试点“成建制”“项目化”共建共管,在流动党员乡音调解、应急救援、职业技能提升等方面深入开展协作,推动流动党员在融入深圳、宝安,参与基层治理和湾区建设发展中成为流动的先锋力量。
其中,本次首批流动党员协作共建共管试点项目,包括共建宝安区宜春在深流动党员应急突击队、共建宝安区宜春在深流动党员“乡音调解”志愿者服务队及“乡音调解室”、共建宝安区宜春在深流动党员职业技能培训交流基地等,分别由宝安区司法局、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局会同宜春市驻深办、驻粤港澳大湾区流动党员党委具体实施,通过以项目化为抓手,不断完善促进流动党员作用发挥的渠道,鼓励流动党员积极参与流入地和流出地的经济社会建设和基层治理,为流动党员施展才华、贡献智慧创造良好的条件。
据了解,围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宝安区立足产业大区、人口大区的区情实际,坚持从“一站式纳管”“双向化共建”“全场景辅导”“获得性激励”四方面着力,搭建流动党员管理“四维矩阵”,在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来深第一站”设立流动党员报到处,在松岗五指耙公园等网红地建立“流动党员之家”,并将全区各级各类党群服务中心面向流动党员开放共享,打造“薪火党员教育示范带”等流动党员活动点和沉浸式研学路线,举办主题教育流动党员专场宣讲活动,搭建志愿平台、录制先锋微党课、共植“绿美宝安共建林”等形式,促进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在宝有作为”。
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内民主制度,保障党员权利,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内容来源:组织一科
记者:雷钦健
通讯员:傅智威、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