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寒假假期致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政务   2024-12-31 21:36   安徽  

全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2025年元旦寒假即将来临,我们向全市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一、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5日正式施行,请各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对照学习,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机构,各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二、开展培训必须具备合法资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机关审批并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机构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校外培训机构须全部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范围监管,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三、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四、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和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校外培训机构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上课、后付费”模式。

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是工作的底线。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在元旦、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并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开展防火等安全巡查。监管部门将对培训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应立即停业整改,切实保障学员生命安全。

各校外培训机构应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自觉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无证办学的机构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依法查处力度。


阜阳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

监管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编辑:杨   帅

校对:韦学才

终审:张麦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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