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相关部署,落实民政部等12部委《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展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尊老敬老的良好形象,营造人人尊重理解、关心关爱养老从业人员的社会氛围,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启动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为评选推荐、结果公布、事迹宣传三个阶段,将通过书面评审、评选委员会表决等程序,在全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从业者中,选树一批职业道德素质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强、热爱养老服务事业的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典型。
评选推荐
各养老机构和设置全托床位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根据评选标准,对有意向参评的“养老院院长”和“养老护理员”认真开展自评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养老院院长”和“养老护理员”向所辖区民政部门进行申报参评。经旗县、盟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核、公示后,将最终推荐人选报送至自治区民政厅。
结果公布
由自治区民政厅组建评选委员会,通过书面评审、委员会表决、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正式确定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院院长提名”“最美养老护理员”和“最美养老护理员提名”人选名单,并颁发“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荣誉证书及奖章。
事迹宣传
自治区民政厅组织相关媒体对“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事迹进行集中采访报道,通过编辑出版图书、制作公益海报、短视频等方式进行发布,向全社会展示内蒙古自治区养老院院长及养老护理员的职业风貌风采和良好形象。
供稿丨养老服务处
作者丨苗佳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