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遴选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公告

政务   2024-10-15 16:53   内蒙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民政部决定遴选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自愿申请、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二、申请条件

  申请指定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三、申请材料

  申请指定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汇编成册,制作目录):

  (一)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申请表》

  (三)《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符合《办法》第八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四、有关要求和安排

  (一)民政部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是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时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民政部组建评审委员会,确定拟指定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后,民政部确定指定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123134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

  邮政编码:100721

民政部

2024年10月14日


来源丨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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