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网络 如侵权联系删除
地下工程抗浮治理路线指引
一、阶段划分
建设项目已完成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办理开工手续后,针对地下工程抗浮问题,可以划分为基坑尚未开挖、基坑已开挖且最底层结构顶板未施工阶段、地下已完工阶段三个阶段。
二、确定抗浮设防水位
抗浮设防水位是抗浮设计的首要条件,应有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对项目所处水文环境进行研判,结合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确定项目抗浮设防水位。
三、各阶段处理措施
1、基坑尚未开挖阶段。
建设单位要求勘察、设计单位重新复核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中的抗浮设防水位是否达到确定的抗浮设防水位,已到达确定的抗浮设防水位,重新复核整体抗浮和结构配筋是否满足要求,符合要求的按照原图施工,不符合要求的重新计算、设计,重新进行施工图审查。未达到确定的抗浮设防水位,设计单位重新进行整体抗浮和结构计算,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方可用于现场施工。
2、基坑已开挖且最底层结构顶板未施工阶段。
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立即停工,按照第1条程序处理,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可继续施工。如开挖超过六个月,应重新补充勘察,确定地基承载力。车库基础和主体基础连接、新旧混凝土连接处,需要检测单位出具原混凝土,钢筋的强度、锈蚀等报告。
3、地下工程已完工阶段,发现地下车库渗水或涌水。
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依据确定的抗浮设防水位和补充的勘察报告重新设计,重新复核整体抗浮和结构配筋是否满足要求,如满足要求,进行堵漏处理。如不满足要求,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等参与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会对处理方案可行性论证,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应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处理,修改的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施工图审查,现场按照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文件施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