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金融法庭收到了一面写有“排除万难做调解,千方百计促和谐”的锦旗,当事人对调解员的悉心调解给予点赞。
某科技公司因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与公司共同向某银行借款10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借期1年。合同签订后赵某一直按时还息,但合同到期后赵某未能偿还本金,某银行多次催要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石家庄金融法庭调解员李晶收到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多次与赵某电话沟通,释法明理。赵某表示未偿还借款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资金运转困难,正在通过催要、起诉等方式追讨货款,希望调解员能够进行调解,给予一定还款时限。鉴于赵某有积极还款的意愿,且其正在追讨的货款足以偿还全部借款,调解员李晶遂多次与某银行进行沟通,希望某银行积极释放调解政策,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双方达成初步和解意向,某银行同意延期履行。最终,赵某在货款回笼后付清了案涉全部借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