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门诊诊察费支付政策的通知

健康   2024-10-24 19:05   内蒙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门诊诊察费及支付政策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4】97号)要求,现对门诊诊察费支付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

取消职工医保门诊诊察费单行支付政策,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保障范围。

二、城乡居民医保

保留二、三级医疗机构居民医保门诊诊察费单行支付政策,报销比例调整为50%。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诊察费不实行单行支付。

三、将“互联网复诊”支付等级调整为丙类。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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