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禁用渔具垂钓,要不要罚?
襄阳樊城:加强沟通协调
做实非法捕捞案件行刑反向衔接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依托前期会签的协作机制,我们对近期移交过来的非法捕捞案件线索均依法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政大队(下称渔政大队)工作人员向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送达了一份非法捕捞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处理回复。
针对这一情况,2023年10月,樊城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积极与渔政大队沟通,征求处理意见。渔政大队认为,随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持续推进,无序垂钓行为已成为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主要因素,汉江流域目前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钩(单钩),王某的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即使没有渔获物,也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据此,该院及时向襄阳市检察院汇报了相关情况。2023年10月23日,襄阳市检察院依法向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意见,建议对王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检察官点评
做好“可罚性”审查
维护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