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州网络文明建设,提升网络正能量传播效果,持续加大“梦幻海北·五彩福地”网络宣传力度,州委网信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推荐评选海北州第一届网络正能量传播达人。
本次推荐评选活动由海北州委网信办主办,邀请行业专家、合作平台等权威人士成立评选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评选。
推荐对象应是积极参与海北网络正能量传播,主动宣传海北、推介海北,为海北鼓与呼,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自媒体或网络达人。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形象、口碑和职业道德,具备从事宣传推广工作所需专业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坚持正确导向,创作正能量内容,自愿为宣传海北贡献力量,讲好海北故事,维护海北形象,积极参加州委网信办组织的公益性宣传推介活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前出生)。
(一)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自媒体、网络达人可通过自荐方式进行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推荐表并发送至州委网信办邮箱(649315393@qq.com)。
(二)单位推荐。各地各部门参照推荐条件,可以单位名义推荐候选对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报名表发至州委网信办邮箱(649315393@qq.com)。
(一)评选。经对推荐名单初步审查后,评选小组按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正能量充沛、接受全社会监督等标准,在全部有效推荐名单中开展评选,确定初选名单。
(二)公示。初选名单将在“网信海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市监、发改(个人征信)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按程序签订聘任协议书,由州委网信办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一年。
网络正能量传播达人聘期一年,到期自动解除聘任。如在聘任有效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不再适合担任此职务的,州委网信办将立即终止聘任关系,取消其海北州网络正能量传播达人称号。
(一)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的;
(二)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涉嫌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出现其他损害网络正能量传播达人形象行为的;
(五)违反聘任协议约定义务,且经州委网信办提醒后不予改正的。
联系人:马丽沙
联系电话:15695319995
附件:海北州第一届网络正能量传播达人推荐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