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4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海北州文化馆(海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榜上有名。本次评选工作是通过省文游厅逐级推荐、会议研究、单位公示、资格初审、资料复审、实地考察、意见征求后,报国家文旅部研究决定的。州文化馆(海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此殊荣是国家文旅部和省文旅厅对海北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体现了海北州非遗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不断丰富内容、深度挖掘、力求实效的辉煌成就,展现了全州非遗保护工作者奋发努力、发扬传承、精益求精的喜人成果。
近年来,海北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持续加强非遗挖掘研究、保护传承、转化利用、宣传推广等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全州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摸清家底,建立资源档案。多次开展非遗普查工作,调查整理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等十大类非遗资源200项,录制音像资料150余个,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二是政策保障,完善建设体系。出台《海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海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办法》,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申报和评定工作,建立“四级”非遗传承人、传承项目资料库。截至目前,海北州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6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0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6项。征集民俗实物479件/套,建成海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非遗保护体系。三是经费支持,加强队伍建设。对全州40项非遗项目和47名传承人进行补助。2024年为州级传承人和传承项目给予资金支持63.5万元。同时,加大传承人培训与培养。每年组织各级传承人进行培训,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传承人的技艺水平和文化素养,为非遗的传承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当前,海北州已培养各级传承人146名,其中国家级传承人4名、省级传承人15名、州级传承人48名、县级传承人79名,形成了较为庞大的传承人队伍。四是活化利用,强化保护传承。近年来,以“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非遗大集”“非遗进校园”“非遗进景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月非遗展演展示暨青海湖“同宝山杯”全省第八届拉伊大赛等非遗展示展演等活动500余场次。同时,组织非遗项目及传承人赴北京、上海、山东、深圳、江西等地进行展示展演,坚定了文化自信、展现了海北特色文化、实现了非遗文化的活态传承。五是建好基地,夯实传承阵地。建成省级青绣工坊10家,州级青绣工坊2家,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2家,省级传习所2家,州级民族文化传统技艺传承点3个;建立传习所30个,建立传习队伍33支,传习人数达518人。为非遗传承人提供了创作和展示的平台,夯实了传承阵地,壮大了传承队伍,改善了传承条件,为传习工作的有序开展夯实了基础,带动了地方就业和经济发展。
本期文字来源:海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本期图片来源:海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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