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留言
女朋友嫁我前,所有物业和存款入我和女朋友的2人名字。老婆要一套就可以,因为她住乡下,在乡下那一套老房子2.5层,200平方大房子分给老婆,这套大房子门口还有很大大花园,好像市中心大别墅哪样,这套好房子,当然离婚要分给我老婆,所以,老婆有1套收租就可以,这样大家就公平,一人一套收租,一个分2套房。当然,我是一个非常公道的人,对老婆,都是有担当,有很强责任心的人,所以,我所有存款都分1人一半,但是2个女儿都不同意,要跟我断绝父女关系。我自己每个月5000元退休金,到时候和我40岁高素质,会体贴我的女朋友结婚后,2个女儿每个月要每个月再电汇4000元家用给我,其实,我现在是穷,不是很富有,但我有骨气,也不是抠的人,这样才能,体现2个女儿对父亲责任心,这是2个女儿应尽的责任,你们说以后她们2个女儿每个月给我4000元家用,合理吗?是不是她们2个女儿都很抠,不想给钱我,就拼命反对。她们2个女儿都是美国高学历的人,我就不懂,为何她们反对,为何她们吃古不化。
难道,她们2个女儿不想我以后快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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