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司回首2024
汤原县司法局年工作亮点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4年,汤原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紧跟司法体制改革步伐,创新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NO.1 依法治县工作高位推进
组织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和十七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对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2024年度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全面检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在“今日汤原”开设“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刊发各乡镇、单位主要领导署名文章17期。完成省法治建设督察平台2023年度数据填报,填报率达100%。
NO.2 政府法治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完成了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组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全面评估。全程参与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咨询、审查和论证工作,审查合同105次,提出法律意见800余条。审议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条,开展立法调研活动10次。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工作,开展合法性审查6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提供了政策保障。
NO.3 行政复议助推矛盾纠纷化解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听证工作机制和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机制,依托11个司法所建立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点,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更好践行“复议为民”宗旨。2024年,接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34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相较2023年案件数量增长了350%,办结9件。
NO.4 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规范
开展行政执法监督28次,县级交叉互检1次,现场指导并提出建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开展案卷评查26次,审查1000余本。联合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4次,组织全县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线上+线下”专业法律知识培训3次,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成立了“汤原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会同营商局明确了乡镇权责事项清单,提高赋权工作规范性。
NO.5 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26次,录制“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视频25期,并在“汤原融媒”APP播出。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举办培训会,实现全县“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培训全覆盖。鹤立镇继东村刘文君荣获2024年全省最美“法律明白人”称号,作为黑龙江省唯一一位“法律明白人”代表,在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上交流发言。相关工作在省新闻法治在线“八五”普法进行时节目中播出。
NO.6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依托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乡镇(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148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通过“黑龙江法网”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及时法律帮助。今年以来,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处理群众法律难题2450件,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NO.7 公证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年初以来共办理办结公证事项1510件,其中“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478件。提供周末咨询、延时服务175次,为15位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同时办理视频公证1件,为群众提供跨空间、无时差服务。
NO.8 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民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17人次,做到“应援尽援”。围绕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活动28场次,发放宣传手册60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百余人次,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将未成年人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采用线上+线下联动模式,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3件。
NO.9 基层工作高质有效
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纠纷排查305次,成功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生产经营、山林土地等纠纷1697件,其中通过“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合化解纠纷35件,成功率99.7%,实现了矛盾纠纷就地排查、就地化解。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工作人员全部完成检证、换证工作。开展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检查18次,规范了律所和法律服务所内部制度公示图板、外观标识、受案登记、安全生产和服务者执业行为等。开展“两所共建”活动,组织司法所与辖区法律服务所建立联络机制,共同解决群众法律需求。联合化解纠纷12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次,有效提升了群众法律服务质效。
NO.10 重点人员有效管控
制发《汤原县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工作规范》,更换新执法文书,实现社区矫正执法统一规范。投入使用社区矫正在矫通、矫务通、协矫通APP,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无责任性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发生,社区矫正总体情况平稳可控。对安置帮教对象全面摸排,建立安置帮教对象电子台账,实现一人一档,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无不稳定因素。
(二)年度工作亮点
NO.1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制发《汤原县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工作规范》,加强和规范了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该经验做法被市局表扬,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NO.2 合法性审查程序规范优化
制定并印发了《汤原县人民政府行政合法性审查管理办法》,完善县政府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NO.3创新“普法+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库”和“信访案件化解库”。组建由法官、检察官、律师、业务骨干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政策宣讲150余次,将普法贯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
(三)2024年国省荣誉
坚持瞄准目标争一流,发挥优势创标杆,跳起来摸高,跑起来干事,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由汤原县司法局推荐的鹤立镇继东村党支部书记刘文君作为黑龙江省唯一一位“法律明白人”代表在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上交流发言,被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公众号等多家媒体报道。公证处主任王娟入选黑龙江省公证协会常务理事,在《法治日报》刊发《汤原县“引育用”建设法治人才队伍》文章,汤旺司法所荣获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荣誉称号。
来源:汤原县司法局
编辑:王治珺
审核:赵佳琦
监审:张 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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