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公安局开展“丝路捉谣记”主题宣传活动

政务   2024-10-16 19:41   新疆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辨谣识谣”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10月16日,阿拉山口市公安局开展“丝路捉谣记”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向辖区广大居民讲解如何发现辨别网络谣言、应对常见网络安全风险以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知识并引导辖区居民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鼓励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有害信息举报,共同抵制网络谣言。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温馨提醒:如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网安大队
编辑:朱娅娅
编审:宋浩杰
签发:王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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