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辨谣识谣”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10月16日,阿拉山口市公安局开展“丝路捉谣记”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向辖区广大居民讲解如何发现辨别网络谣言、应对常见网络安全风险以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知识。并引导辖区居民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鼓励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有害信息举报,共同抵制网络谣言。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温馨提醒:如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