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
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暴利
擅自进行非法运输和销售
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置于危险之中
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蔑视
更是对社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
近日
瑞金、会昌、龙南警方雷霆出击
依法查获数起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危险物质案件
扎实推进“打非治违”行动
为“双月”行动再添战果
近日凌晨
瑞金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掌握一起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线索
在情报、网安及九堡派出所大力支持下
连夜开展侦查追踪
终于在九堡镇查获违法嫌疑人陈某
及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
经查,陈某
在未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且无运输资质情况下
承运725箱爆竹从外省运往瑞金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12月10日凌晨
龙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联合高速交警八支队第七大队
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经查,罗某某
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且无运输资质情况下
承运1040箱各类烟花爆竹
运往外地
行驶至龙南服务区时被当场查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罗某某
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12月3日
会昌县公安局永隆派出所
民辅警在巡逻走访时
发现圩上一百货店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原来
违法嫌疑人吴某开了一家百货店
平时会销售香烛、草纸等用品
但随着年末节日氛围日益浓厚
不少顾客前来询问是否有爆竹出售
面对这一市场
吴某心生贪念
在明知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需要相关许可证件的情况下
依然铤而走险
私自购进并销售爆竹
民警当场将其抓获
现场扣押各类爆竹15箱
随后,永隆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
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
并转移到安全场所进行存放
成功消除辖区重大安全隐患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但违法,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摩擦产生静电火花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
(二)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
(三)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
(六)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
(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
(八)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其运输、存储及销售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否知,一旦引发安全事故,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如需购买烟花爆竹,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遵守当地燃放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
━ 慧眼看会昌━
每天,我们这里相会
▍内容来源:赣州公安
▍文编辑:小天
▍法律顾问:李群英律师 | 159 7012 3732
会昌微生活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号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所有文章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会昌新媒体第一品牌 广告 策划热线:15179768288 |
↓点击“阅读原文”立即进入微生活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