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与集体经济发展论坛:达拉特旗8月28号

科技   2024-08-23 22:52   北京  


2024年0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发布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文件强调“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对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意义重大”。

具体如何将农村风电开发与村集体经济结合呢?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组织全旗132个村以集体经济形式参与到15兆瓦风电项目的“统发共富”中,成为驭风行动的极佳试点案例。

驭风行动案例:达拉特旗132个村“统发共富”建15兆瓦风电

8月28日,29日,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何继江将与大家一起到达拉特旗的项目现场考察和研讨,参加达拉特旗“统发共富”项目并网仪式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与集体经济发展论坛。

在论坛里,我们将一起深入讨论剖析达旗经济合作社的构建模式和运行机制。欢迎关注,欢迎大家参加。

乡村振兴产业生态联盟理事长何继江调研达拉特旗乡村振兴实践

能源转型万里行:达拉特行记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与集体经济发展论坛暨达拉特旗“统发共富”项目并网仪式

乡村振兴,乘风起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的共同倡导下,“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着风电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这一战略不仅为农村能源的绿色转型注入了新动力,也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新思路。


“驭风”先行,共富裕

早在2023年初,达拉特旗旗委、政府就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产业政策时机,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风能资源,积极探索国有经济引领集体经济“三统”(党建统领、旗级统筹、资源统汇)发展模式,推动风电开发利用,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


2023年,达拉特旗旗属国有企业“内蒙古几字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全旗9个苏木镇、132个嘎查村合资成立了达拉特旗农村集体经济开发公司,打通了全旗所有嘎查村参与旗级重大项目的投资渠道。2023年4月,达拉特旗农村集体经济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在海拔1500米的风水梁镇刘长沟村实施,项目于12月28日完成主体建设,计划2024年8月15日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预计未来20年可为全旗132个嘎查村每村每年至少增加5万元收益,累计给集体经济增收1.32亿元。每年还可减少排放烟尘约17.27吨、二氧化硫约99.32吨、二氧化碳约35496.02吨、灰渣约5158.15吨。


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总投资7560万元,通过探索国有企业与村集体二级股权架构下的“村企合作”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激发了企业和社会的投资热情,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以村集体为主“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是这一行动的重要创新点。通过合理分配风电项目的收益,不仅可以实现村集体经济的增长,拓宽村民的收入来源,还能激发村民和村集体参与风电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让“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真正成为乡村发展的“金钥匙”。 


诚挚邀请

为进一步创新“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模式,诚邀请各方来客莅临现场,共同探讨见证风电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创新应用与实践成果!


论坛基本信息

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8月29日

规模:100人

日程安排

论坛嘉宾

神秘嘉宾


何 继 江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中国能源研究会碳中和专委会副秘书长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博士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博士后

贾 宇

内蒙古几字湾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达拉特旗农村集体经济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

李昌平

乡建院创始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杰出学者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内蒙古黄河几字湾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乡村振兴产业生态联盟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乡建院

支持单位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

北京锐思维咨询

达拉特旗乡村振兴学校

(名单持续补充中)

参与方式及费用

讲坛费用:1488元/人

以上费用仅包含课程讲解费、资料费

报名需支付定金500元/人

定金在8月21日前支付完成

缴纳定金后报名生效

现场报道支付尾款

*取消报名定金不退换;因个人原因无法全程参与会议,也收取1488元/人


在地考察期间的住宿费、餐饮费需另行支付至乡村振兴学校,价格分别为:


1.住宿费:268元/标间(含早餐)、268元/单间(含早餐)

2.午餐及晚餐各60元/餐

3.餐饮住宿需提前预定

联系方式

论坛联系:徐老师 18659400806

餐饮住宿联系:王老师 14784793905

媒体合作咨询

地址及交通方式

讲坛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树林召镇林原村乡村振兴学校



交通方式

交通一:包头东河机场,距离讲堂地30分钟。


交通二:呼和浩特白塔机场转高铁,打车15分钟到呼和浩特东高铁站,乘坐高铁1小时至可在包头东或包头站下车。包头东动车站距讲堂地36分钟,包头站距离讲堂地45分钟 。


交通三:乘坐高铁包头东或包头站下车。包头东动车站距讲堂地36分钟,包头站距离讲堂地45分钟 。


我们期待您的参与,共同见证达拉特旗风电项目的重要时刻,并为推动乡村风电发展和乡村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主办方

内蒙古黄河几字湾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黄河几字湾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金2亿元,为一级旗属国有企业,拥有二级全资子公司4个、控股子公司1个,三级子公司4个,是“黄河几字湾”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运营主体,拥有“风光无限达拉特”城市文旅品牌的经营使用权。公司立足“一核双翼一基础”(品牌运营为核心,农旅融合为保障,集体经济开发为基础)的发展思路,围绕"乡村振兴”着力做好“土特产”三大文章。一是开发乡土资源,释放振兴潜力。积极探索国有经济引领集体经济“三统”(党建统领、旗级统筹、资源统汇)发展模式,将全旗9个苏木镇132个嘎查村吸收为股东进行利益深度联结,合资成立旗级村投公司,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实施乡村风电资源、光伏资源、土地资源等项目开发。


达拉特旗集体经济发展公司:达拉特旗农村集体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旗级村投公司)由达拉特旗旗属国有独资企业内蒙古几字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全旗9个苏木镇镇属混合制企业(镇级村投公司)合资组建。公司通过二级股权架构,将全旗132个嘎查村、9个苏木镇与旗属国有企业进行了利益深度捆绑,搭建了“1+9+132”旗域集体经济投资体系,开拓了国有经济与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公司的成立有效解决了上级产业发展资金投放零散,村集体经济项目同质化、低端化,村集体自有资金投资风险较大等问题,打通了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与村集体资源的融合渠道,整合了产业发展资金、村集体自有资金、国有资金、社会资金等多方资金,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在发展国有经济的同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了更多的投资可能性,搭建了更加多元的投资平台。


达拉特旗乡村振兴学校: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林原村,经正式批准成立。学校于2019年规划建设,2021年10月投入使用。学校总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设有报告厅1间,综合教室9间,专家工作室3间,办公室6间,餐厅1处,宿舍97间,可同时容纳500人培训学习。学校成立至今共举办培训班267期,累计培训3.9万人次。


乡村振兴产业生态联盟:助力乡村振兴市场主体的互助性组织及服务平台。由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共仁公益基金会、借宿文旅、北京锐思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乐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重庆刘一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汉智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达拉特旗农村集体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合建(广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来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全国合作社线上统一采购平台)及乡建院共同发起,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联合性、实操性的服务组织,现共有38家成员单位。

联盟将以“建设未来村 共创新生活”为使命,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经验共鉴、技术共研、传播共频,品牌共用,同心协力搭建多元化、多层次、多业态的合作平台,着力提升助力乡村振兴的系统性综合性服务能力及水平,协助党委政府及农民村社打造一批有推广价值的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或基地。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隶属于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成立于2019年, 以“推动能源转型,促进社会发展” 为宗旨。研究中心主任为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李正风教授、常务副主任为何继江博士。研究中心发起“每人一千瓦光伏”,“骑向碳中和”、“光伏赋能乡村振兴”等倡议,开展了与此相关的大量研究工作、科普活动、授课以及咨询服务。研究中心把政策研究作为重心工作。自成立以来,研究中心撰写的政策建设形成人大建议30余份,“十四五”能源发展建议21条、“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建议42条,获得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能源局规划司、新能源司等部门回复或采纳。


乡建院:乡建院是一家为乡村建设提供系统性、创新性解决方案的专业机构。2011年由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李昌平领衔,联合孙君等一批乡建实践者发起成立。乡建院团队熟悉国家政策、洞悉行业趋势、擅长整合跨领域资源、具备卓越执行力,是习总书记三农思想的践行者,具备强大落地能力的乡村发展智库,也是中国乡村建设中金融乡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领航者。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4〕3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我国农村地区风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零散土地,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对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意义重大。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现就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促进农村地区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推动风电成为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为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统筹谋划。以各地农村风能资源和零散空闲土地资源为基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电网承载力和生产运行安全等,合理安排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规模、项目和布局,能建则建,试点先行,条件成熟一个就实施一个,不一窝蜂,不一哄而上。

村企合作、惠民利民。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以村为单位,以村企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收益共享为目的,充分调动村集体和投资企业双方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使风电发展更多惠及农村农民,赋能乡村振兴。

生态优先、融合发展。以符合用地和环保政策为前提,促进风电开发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鼓励采用适宜乡村环境的节地型、低噪声、高效率、智能化的风电机组和技术,实现与农村能源协同互补,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二、组织实施

(一)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电网企业等单位,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明确开发利用规模、重点发展区域、生态环保要求和相关保障措施等,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先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推广。

(二)各地市根据省级总体方案,按县(市、区、旗)编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场址布局、装机规模、建设安排、土地利用、生态环保和利益分配机制等,在省级能源等部门的组织下,有序推动实施。 

(三)电网企业配合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编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做好风电项目的并网接入工作,结合各县(市、区、旗)需求,积极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及配套电网建设,保障相关风电项目“应并尽并”。加强机组并网安全技术管理,确保机组满足电网安全运行条件。

(四)各类投资主体与相关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建立产权清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共同参与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加强运维检修管理,保障机组稳定可靠运行和项目生产安全。项目收益共享情况及时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五)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已纳入“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风电项目收益共享落实情况,协调发挥项目收益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六)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积极研发适宜乡村环境的风电机组,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提供设备支撑。

三、政策支持

(一)优化审批程序。鼓励各地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探索试行备案制,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同一个行政村或临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对于不涉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压覆矿产等敏感区域的项目,由投资主体会同村集体出具承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即可依法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二)依法办理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依法依规办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用地。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鼓励推广使用占地面积小、不改变地表形态、不破坏耕作层的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三)保障并网消纳。“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四)鼓励模式创新。鼓励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共享“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收益,探索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鼓励风电与分布式光伏等其他清洁能源形成乡村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对实施效果显著的项目,适时纳入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示范等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

(五)加强金融支持。落实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金融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在融资、贷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对于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乡村风电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在确保安全、质量、环保和高水平消纳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有序实施。

(二)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得以配套产业、变相收取资源费等名义,增加不合理投资成本,积极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环境。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三)保护生态环境。“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在满足风电通用技术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生产、生活、生态可能带来的影响,采用低噪声风电机组,提高安全防护要求,避让鸟类迁徙通道、集群活动区域和栖息地,做好风电设施退役后固废处理处置工作,积极融入乡村风貌,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加强监测监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每年12月底前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实施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抄送相关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并将具体项目抄送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开展建档立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加强项目监管,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各方合法合理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
2024年3月25日





何继江

何继江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清华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国能源研究会碳中和专委会副秘书长

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研究员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博士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博士后

清华MBA校友能源环保协会副会长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每人一千瓦光伏课题组负责人

清华大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组织“可再生能源促进生态修复和可持续生计”项目部中方负责人

这是何继江的个人微信公众号,也发布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团队的原创文章。

科学精神,社会情怀。

率性修道,向光而行。

骑向碳中和,争做大零蛋。

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社会发展。

全球每人一千瓦光伏,

助力碳中和与高质量发展。


何继江
推动能源转型,促进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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