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拟认定洛阳神仙湾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及评定细则,按照《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经洛阳神仙湾景区自愿申报、石井镇政府推荐、新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现场检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洛阳神仙湾景区达到3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准要求,拟认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可向新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同时以书面形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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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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