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苑安置房结算时间表
瑞丰新苑安置户: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7日进行瑞丰新苑安置房集中结算。因此次涉及户数多,为有序推进此项工作,决定分村组进行,请大家互相转告。
结算时间表:
4月3日 | 红光1、2、3、7组 |
4月4日 | 红光4、5、6、11组 |
4月6日 | 红光8、9、12组;红新22、27组;红岩寺10组 |
4月7日 | 红新21组 |
4月10日 | 红岩寺9组 |
4月11日 | 红岩寺6组;粮丰2、5组 |
4月12日 | 粮丰1、3、8、9、10组 |
4月13日 | 粮丰4、17组 |
4月14日 | 粮丰11、15、16组;石心3、19、20、21、28组 |
4月17日 | 石心27组;瑞光1、2、3、4、5、6组 |
备注:
1、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30-4:30
2、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前来办理结算的拆迁户,请在集中结算结束后到城市更新办便民服务厅办理安置房零星结算。
瑞丰新苑接房须知
1、接房流程:
1.按“结算时间表”办理房款结算手续,领取交款单:
2.到街道办指定银行账户(中国银行或工商银行)缴纳房款并索要银行回执单:
3.持银行回执单到街道城市更新办开具正式发票:
4.持正式发票到瑞丰新苑物业处领取安置房钥匙、办理接房相关手续。
2 安置房结算需提供资料: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首套房提供原件并自行留存复印件,非首套房提供复印件);
2全部结算人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3.2010年及以后婚迁及未成年子女随迁人员提供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享受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和土地整理集中建房待遇”的证明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
4.婚迁或新生育人员入户公共集体户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享受优惠购买政策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登记表”;
6 过渡期内死亡人员需持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到城市更新办结清过渡费后再办理安置房结算。
3 结算时间及地点:
1.“结算时间表”另行通知;
2.结算地点:淮口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安徽路108号)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红书吧(城市更新办楼下)。
(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