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文摘   2023-01-20 09:24  

为了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金堂县行政管辖区域内(赵镇街道、淮口街道、竹篙镇、栖贤街道、官仓街道、高板街道、白果街道、转龙镇、五凤镇、福兴镇、赵家镇、金龙镇、三溪镇、土桥镇、又新镇、云合镇)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本通告由金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具市场监管局、具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销社、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管理。

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保护环境、烟花爆竹禁燃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本通告禁止行为的,有权向监管部门举报。监管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

五、对在金堂县行政管辖区域内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由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县应急局举报电话:028-84935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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