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言税语】廉租房慎用“投资性房地产”计量

文摘   2024-10-24 12:23   新疆  

摘要:相关廉租房不能出售,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明显不合理。

城投业务审计是指对城市投资公司(简称城投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活动进行审查的过程。城投公司通常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在审计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几类风险:


1. 财务风险:

(1) 资金流动性风险:城投公司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尤其是在资金回笼不及时或投资项目延期时。

(2) 信贷风险:城投公司依赖银行贷款和其他融资手段,若利率上升或信贷政策收紧,可能导致融资成本增加。

(3) 投资风险: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尤其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4) 会计风险: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错误或舞弊行为,导致财务状况被误报。


2. 法律风险:

(1) 合同风险:合同条款可能存在漏洞,导致争议或诉讼。

(2) 合规风险:城投公司可能未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导致法律责任。

(3) 政治/政策风险:政府政策变动可能影响城投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盈利前景。


3. 操作风险:

(1) 项目管理风险:项目延期、超预算或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可能导致损失。

(2) 内部控制风险:内部控制系统可能存在缺陷,导致资源浪费、效率低下或资产损失。

(3) 人力资源风险:关键员工的离职或人员素质不足可能影响公司运营。


为了有效管理和减少这些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财务风险管理:

(1) 加强现金流管理,确保充足的流动资金。

(2) 多元化融资渠道,降低对单一融资来源的依赖。

(3) 严格项目评估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回报率。

(4) 加强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2. 法律风险管理:

(1) 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核,确保合同的严密性和合法性。

(2) 定期进行合规性检查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关注政策动态,及时调整业务策略以适应政策变化。


3. 操作风险管理:

(1) 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预算完成,并达到预期质量标准。

(2)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运营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3)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留住关键人才。


通过上述措施,城投公司可以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和管理潜在风险,保障公司的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253 号)

当 事 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6月至9月对你所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未识别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 

(一)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南川城投)将即将完工房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按完工状态下的含税评估价值确认投资性房地产228,052万元,并将后续工程支出重复计入在建工程,导致多计投资性房地产22,600万元、多计在建工程71,445万元、多计资本公积94,045万元。你所在对南川城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和后续账务处理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识别相关重大错报。 

(二)你所在对南川城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存货——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执行细节测试,抽取的9个样本中有7个样本的记录金额与南川城投实际记账凭证及附件金额不一致,差异金额22,889万元,你所直接在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相符,未识别相关重大错报。 

(三)你所在对南川城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资产处置收益执行细节测试,查看的相关协议书日期为2022年4月7日,银行回单日期为2022年5月28日,银行回单上的交易时间“2022-5-28”与银行交易流水号“ENS20210528”显著异常,南川城投凭证中同一编号的协议书和同一流水号的银行回单实际日期分别为2021年4月7日和2021年5月28日。你所审定的资产处置收益数比南川城投账面数多5,918.32万元,你所未关注上述异常,未识别相关重大错报。 

(四)南川城投将收到的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化解隐性债务资金39,939万元,确认为资本公积,该笔资金实际上为南川区财政局与南川城投结算代建工程款,并非股东无偿注资。你所审计工作底稿后附的银行回单附言为空,与南川城投记账凭证后附银行回单的附言内容“用于化解债务”不一致,你所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识别相关重大错报。 

(五)你所在对南川城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使用的南川城投2022年度序时账和南川城投财务系统直接导出的序时账数据存在资产差异4,493万元、净利润差异69,790万元,你所根据序时账数据执行各项细节测试时,均记录相符,未识别相关重大错报。 

(六)南川城投财务系统导出的财务报表与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之间存在重大差异,如南川城投财务系统导出的财务报表中2022年亏损总额为58,195万元,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为盈利31,284万元。你所在对南川城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识别相关重大错报。 

(七)连江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连江国投)将无偿划拨取得的廉租房等资产,按评估价值确认投资性房地产66,393.57万元。评估价值为采用市场比较法,参考普通住宅市场价减去需补缴土地出让金计算得出,但相关廉租房不能出售,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明显不合理。你所在对连江国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分析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及模型、重要假设、关键参数的恰当性,未识别相关重大错报。 

(八)济南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济南文旅)向其子公司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泰山足球)支付10,377.36万元并确认其他往来款,泰山足球将该笔资金直接确认为营业收入,济南文旅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将上述内部收入进行抵销,导致多计收入10,377.36万元。你所在对济南文旅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识别相关重大错报。 

(九)连江国投两家子公司根据连江县人民政府2015年印发的《关于给予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税收优惠的通知》和《关于给予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起未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但上述免税文件系当地政府越权下达的无效文件。你所在对连江国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识别相关重大错报。 

(十)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彭泽城发)2022年度税前利润2,277万元。彭泽城发根据彭泽县税务局出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彭泽县税务局关于给予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决策》,未计提并缴纳相关税费,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均为0,且纳税申报表财务数据与审计报告严重不一致。你所在对彭泽城发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识别相关重大错报。 

二、审计工作底稿存在虚假记载 

(一)你所在对南川城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大部分往来科目的函证未采取邮寄方式,而是由你所人员亲往被函证单位进行函证。南川城投财务会计人员在审计项目组亲函记录上的签名和其本人应检查组要求现场提供的签名字迹明显不同,且其陈述并未陪同你所人员亲函,也未在亲函记录上签字,你所审计工作底稿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存在虚假记载。 

(二)你所在对山东晟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晟鸿)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审计工作底稿记录你所项目组成员陈林于2023年2月20日对供应商枣庄国兴电器有限公司及山东森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亲往函证,两家公司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均在枣庄。根据差旅记录,陈林已于2月19日离开枣庄,你所审计工作底稿存在虚假记载。 

(三)你所在对连江国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审计工作底稿记录你所抽取各子公司坐落于连江县不同乡镇和村落的代建项目进行现场查看,分别由一名审计员进行,工作量超出实际可执行的合理范围,如一名审计员一天内查看67个项目,另一名审计员一天内查看50个项目等,且均未对监盘过程形成记录。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存货监盘日期和抽查项目清单均与你所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存在重大不一致,且部分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盘点项目为“前期费用”等,实际无法盘点,你所审计工作底稿存在虚假记载。 

三、审计调整依据不充分 

连江国投子公司连江县金凤水务有限公司将非在建工程项目银行借款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你所在对连江国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将上述借款利息从财务费用调入在建工程,导致连江国投虚增资产及利润2,120.42万元,审计调整依据不充分。 

四、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 

(一)金湖尧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湖尧乡)于2021年6月20日将无偿划拨的养殖用地经营权,按评估价值31.54亿元计入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中记录的土地权证取得日期为1933年8月,你所在对金湖尧乡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关注土地权证的明显异常,对资产的真实性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二)金湖尧乡将持有的滩涂用地经营权出租给金湖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金湖古邗沟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并确认租赁收入12,800万元。相关租赁合同未列明滩涂用地经营权的权属信息、未列明出租位置和面积的信息、租赁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租赁单价显著高于市价、且租赁收入银行流水存在显著异常。金湖尧乡虚构租赁收入迹象明显,你所在对金湖尧乡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对收入的真实性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应对企业存在的虚增收入的舞弊风险。 

(三)南川城投将收到的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转入的龚家塘LH组团地块土地成本14,994万元确认为营业收入,你所审计工作底稿后附银行回单的附言内容“城投集团”与南川城投记账凭证后附银行回单的附言内容“城投集团化解债务”不一致,你所在对南川城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对款项的性质和银行回单附言的重大异常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四)南川城投财务报表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余额31,234万元,其中应交企业所得税29,135万元,南川城投账面记载大额应交税费长期未缴纳。你所在对南川城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对应交税费的真实性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五)连江国投财务报表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余额27,991.87万元,账面记载大额应交税费长期未缴纳。你所在对连江国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对应交税费的真实性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五、已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失当不予纠正 

金湖尧乡将无偿划拨取得的景区苗木和自行车赛道区域植物,按评估价值457,323.61万元确认为生物资产,上述生物资产自2021年接收以来未产生收入。你所在对金湖尧乡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通过市场询价后已识别出该生物资产存在重大减值迹象,但未予纠正企业错误,得出不减值的结论,导致重大错报。 

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七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第三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第四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十八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你所给予警告,没收南川城投、金湖尧乡、连江国投3个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违法所得808,000元,并对南川城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1,500,000元,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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