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家教是一个家庭最宝贵的财富,是留给子孙后代最好的遗产。为更好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家庭家教和家风的重要论述,推出更多弘扬民族文化、反映新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特举办“传承好家风,引领新时尚——第七届上海市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浦东新区妇女联合会 浦东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妇女工作委员会 上海东南书画院 协办单位: 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区群艺馆) 浦东新区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凡本市年满18周岁女性,在上海工作、居住的书法工作者及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附上海市居民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
三、作品类别
书法和篆刻均可投稿,每人限投一件。投稿作品及相关材料一次性寄出。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四、作品内容
内容以“传承好家风,引领新时尚”为主题,反映时代精神风貌,书写内容应积极向上,勇于创新,敢于探索,以及中华文化经典诗文,鼓励自撰诗文等。
五、作品尺寸
书法作品四尺整张(138cmX69cm)以内,竖式。篆刻作品自行粘贴在四尺对开(138cmX33cm)宣纸上,竖式。另附印蜕与边款各1份,并注明释文。
六、费用及退稿说明
1.本届大展不收参评费。 2.作者如需退稿,请在《投稿登记表》和作品背面标注,未标注者视为不退稿。 3.退稿邮寄和保险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 4.主办方在开幕式结束后一个月内将通过顺丰快递到付退稿,请勿自行前往领取。
七、信息填写
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与联系方式。 另请下载《传承好家风,引领新时尚——第七届上海市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写明作者姓名(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勿用笔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作品名称,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连同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八、作品评审
由上海市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评审结束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进行公示。
九、作者待遇及相关责任
1、评选出入展作者150名,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5名,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非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会员作者具备加入上海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一次。 2、本次展览将编印《传承好家风,引领新时尚——第七届上海市妇女书法篆刻展作品集》,获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入展作者将赠送一本作品集。 3、参评作品必须是本人真实创作,拒绝抄袭及代笔行为。对入展、获奖作者进行抽查面试,严厉处理代笔、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的,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上海市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通报所在单位或街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十、征稿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8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作品请快递送达,勿用挂号邮寄。 现场收稿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月8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十一、收稿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申路198号4楼4002室,张辉收。联系电话:13917179838。
十二、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2024年11月19日
传承好家风,引领新时尚
第七届上海市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
投稿登记表
姓 名
(与身份证一致)
所属区
书协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手 机
邮箱
作品类型
书法 篆刻
作品名称
尺 寸
是否自撰书写内容 是 否
是否退稿 是 否
作品释文 (书法作品请附全文;篆刻请附印面及边款释文)
家风家教是一个家庭最宝贵的财富,是留给子孙后代最好的遗产。为更好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家庭家教和家风的重要论述,推出更多弘扬民族文化、反映新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特举办“传承好家风,引领新时尚——第七届上海市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
一、组织机构
二、征稿对象
三、作品类别
四、作品内容
五、作品尺寸
六、费用及退稿说明
七、信息填写
八、作品评审
九、作者待遇及相关责任
十、征稿时间
十一、收稿地址
十二、其它事项
传承好家风,引领新时尚
第七届上海市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
投稿登记表
姓 名 | 所属区 书协 | |||||
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 | ||||||
手 机 | 邮箱 | |||||
作品类型 | 书法 篆刻 | |||||
作品名称 | ||||||
尺 寸 | ||||||
是 否 | ||||||
是 否 | ||||||
(书法作品请附全文;篆刻请附印面及边款释文) |
(此表格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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