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届“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指定组织机构申请确认的通知

文化   2024-11-27 22:15   山东  



各相关书画艺术组织机构:
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是以加强中外书画艺术研究、交流、创作、培训、展览为主旨,集国际性、学术性、民族性、社会性、公益性为一体的专业书画组织机构。
由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主办的“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活动,被列入教育部《2022-2025年度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成为全国中小学生书画艺术大赛中具有权威性、专业性、公益性的一项赛事活动。
“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已连续举办了八届,在教育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各指定组织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按照一届比一届搞得更好的目标要求,全国组委会对第九届“希望颂”活动方案进行了缜密筹划,精心安排。同时,对指定组织机构,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凡有意向申报第九届“希望颂”指定组织机构的,均需向全国组委会提交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一:《第九届“希望颂”大展指定组织机构申请确认有关事项》
附件二:第九届指定组织机构申请表.docx



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组委会

2024年11月27 日



附件一:
第九届“希望颂”大展指定组织机构
申请确认有关事项


一、指定组织机构职能作用

指定组织机构,是指有资源优势、经验优势、组织优势、并由本会确认参与组织“希望颂”大展活动的机构。指定组织机构主要任务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以及特殊地区两个级别设立,协助主办单位在该地区组织希望颂征稿以及相关活动。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为唯一主办单位。

二、指定组织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

指定组织机构有效期为一个年度,次年重新提交申请,第九届希望颂申报基本条件是:

(一)拥护并执行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章程》,认同本会的办会宗旨,自觉维护主办方社会形象和声誉。

(二)具有申请区域所在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不良记录。

(三)具备符合要求的办公场地、专业团队。

(四)须有承办赛事的经验,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五)在组织开展“希望颂”大展活动中,能够完成我会指定的征稿数量要求。

(六)在组织开展“希望颂”大展活动中,需按时间节点,以书面形式向本会报告实时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本会的检查与监督。

(七)“希望颂”大展指定组织机构杜绝与山寨社团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

(八)坚持公益性,做到“零收费”。

(九)开展“希望颂”大展活动中,宣传力度大,在本区域有较大影响力。

三、在具备以上条件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一)具备与当地教育部门沟通合作或获得地方教育厅、关工委、教委等相关部门支持的条件,曾经参与过上述部门在当地组织的活动者优先。

(二)在第八届“希望颂”大展中受到表彰的指定组织机构优先。

(三)以书画业务为主的事业单位、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优先。

(四)以往有承办经国家批准的赛事活动的经验者优先。

(五)在第八届“希望颂”大展中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没有任何负面影响,完成组委会规定预计征稿量或完成达80%以上、提出建设性并被采纳的建议与意见、对我会的要求及相关任务积极配合并创造性完成的优先。

四、权利义务

(一)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权利

1. 有对各地指定组织机构在开展“希望颂”大展活动过程中指导、检查和监督权。

2. 有对“希望颂”大展指定组织机构在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章制度时,取消其资格权,并有权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3. 组委会享有本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二)“希望颂”大展指定组织机构权利

1. 对本会开展的“希望颂”大展活动有知情权、建议权,以及与“希望颂”相关活动的优先参与权等。

2. 有条件的指定组织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希望颂”大展地方预展预赛活动。其地区预展预赛活动方案需报全国赛组委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3. 向“希望颂”大展组委会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大赛。

4. 在活动开展中,工作成绩突出的,授予第九届“希望颂”大展优秀组织奖。

5. 在符合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接受社会赞助。

6. 主办方举办其他活动的优先参与权。

五、原则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大赛规定要求,各指定组织机构在“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征稿活动开展中,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

1、不得以“希望颂”大展名义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参赛材料费、器材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

2、不得以“希望颂”大展名义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

3、不得以“希望颂”大展名义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

4、不得以“希望颂”大展名义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

5、不得以“希望颂”大展名义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

6、不得以“希望颂”大展名义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

7、赞助单位不借赞助“希望颂”大展进行相关营销、促销活动;

8、不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希望颂”大展活动成本。

(二)坚持自愿原则,不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希望颂”大展。

(三)竞赛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

(四)征稿时需明确说明,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五)全国性“希望颂”大展由组委会统一组织管理。

(六)地方指定组织机构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有权取消该“希望颂”大展指定组织机构资格,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该“希望颂”大展指定组织机构承担。

六、媒体宣传准则

(一)一切宣传要符合教育部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研究会相关规定;

(二)宣传内容要展示正能量,杜绝夸大和无中生有;

(三)研究会不协助申请任何自媒体账号,与“希望颂”大展相关自行申请的自媒体账号,要向组委会进行报备,与“希望颂”大展相关内容需经全国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才予发布。

七、申请方式

自愿申请加入第九届“希望颂”大展指定组织机构的,请于2024年12月4日前,向研究会提交申请表(以邮戳为准,下载地址请查看附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官悦欣园东 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组委会 组联部

联系人:

组联部 邬海瑛 18513230466(同微信)

展览部 欧阳典典 18513231466(同微信)

考评部 赵志贤 15652446328(同微信)

监督部 闫 冬 13121415257(同微信)


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组委会

2024年11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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