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枫桥 | 汨罗法院屈子祠法庭:搭建司法服务直通车 用心绘就法治好“枫景”

政务   2024-11-05 17:03   湖南  


甲辰槐序,南风暖窗;三湘四水皆“枫”景,芙蓉国里尽朝晖。

近年来,湖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湖南法庭工作实际,通过创新举措、优化布局、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成为连接老百姓和人民法院之间的一道知心、暖心、贴心的“枫桥”。

五月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走向枫桥——湖南法院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掠影》专栏,分期宣传湖南法院相关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用法庭“小切口”见证时代“大主题”,全方位展现湖南法院人民法庭的新“枫”采。


汨罗市人民法院屈子祠人民法庭


汨罗市地处湖南省东北部,紧靠洞庭湖东畔、汨罗江下游,因汨罗江而得名。汨罗市人民法院屈子祠人民法庭坐落于汨罗市屈子祠镇,管辖面积331.8平方千米,辖区人口约15万。在这片被屈原求索精神深深滋养的土地上,屈子祠人民法庭肩负时代使命,厚植司法为民,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一体推进执源、信源治理,让法治之光照亮乡间,让正义之声直抵人心。2023年以来,法庭收案581件,调解189件,调解率达32.5%。





三级联动合力解纠效果佳


“我们被这个气味搞的受不了,请你们帮帮忙!”2023年12月的一天,屈子祠法庭接到辖区石桥村村民的来电。经询问,原来是当地一户人家经营养猪场,气味太大,严重影响到当地村民生活,经多次上门沟通均无效果。

法庭迅速联系当地司法所所长和村书记,了解具体情况。原来该养猪场经营合同已到期,且环评不合格,但养猪场管理者执意继续养猪,如果任由矛盾发酵,势必会引发诉讼。

在桃林寺镇石桥村就“养猪场”联合多方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法庭工作人员随后邀请了当地“五老乡贤”开展调解工作。

“既然不能养猪,何不另寻个好出路”,“养蘑菇可以一试,我有这方面的经验”……经过法庭工作人员、司法所、村干部、“五老乡贤”的耐心劝导,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经营养猪场的村民表示试试改种蘑菇,以后的生产活动中也会注意影响。一起即将爆发的纠纷成功化解于诉前。

2024年5月,屈子祠法庭开展“回头看”工作,再度前往该村了解相关案件后续情况并进行实地调研。

“蘑菇长势非常好,今年应该有个好收成。”当事人拉着法庭工作人员的手表示感谢:“改种蘑菇后收入有了保证,村里也不再飘着难闻的气味,一策双赢啊。”村书记欣慰地告诉我们。

近年来,屈子祠法庭与辖区各乡镇建立起沟通协作机制,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根据各村排查发现和各镇街综治中心收集到的矛盾纠纷化解难度,引导网格员、村干部、司法所等进行三级联动化解,指导建立“网格员+村干部”联合调解、“网格化排查、多元化调处”的工作模式,实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矛盾不上行”,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的效果。自2023年以来,法庭通过与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多方联动,运用诉前调解方式化解各类纠纷100余件。




巡回办案公开普法暖民心



在屈子祠镇新义村村委会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2023年8月14日,屈子祠法庭内人头攒动,10余人蜂拥而至咨询立案,现场一片嘈杂。

“法官,我离婚后一直在村里,现在村里征地补偿,说我是外嫁女,不得分配村上的征地补偿款,所以我要告村上。”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后,考虑到该案被告系某村村民小组,且该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的纠纷较多,为从源头上减少该类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决定选择把法庭“搬”入村委会,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并邀请村支两委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就村民关心的外嫁女、招婿、丧偶、离异、继子女等特殊人员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相关的法律问题,一一作答,并对制定分配方案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截至目前,该村拆迁款发放到位后,未形成新的诉讼案件。

在屈子祠司法所通过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巡回法庭“搬”入村委会,是屈子祠法庭主动作为,助力基层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法庭多次在村委会、司法所、田间地头等开展巡回审判,到村民聚集地进行普法宣传,到乡镇企业主动送法,让审判工作走出法院大门,走进百姓心门,将“法治进乡村”落到实处,温暖了民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智慧法庭服务提速获民赞


为便于辖区群众诉讼,切实发挥基层法庭便民利民的作用,今年4月,屈子祠法庭开通了立案权限,辖区内符合立案条件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可直接到法庭立案,不必远赴市区法院。

“这里能不能立案,能不能帮我要回借款?”当事人周某来到屈子祠法庭询问。在辅警的引导下,周某来到法庭立案窗口。在听取周某的诉求并审查相关证据后,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法庭工作人员向周某释明相关法律,明确告知其诉前调解无需收取诉讼费。当事人同意进行诉前调解后,法官随即联系债务人进行沟通,债务人表示同意归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法庭当即出具了裁定书。

在屈子祠司法所诉前调解一起信访多年的油站拆除补偿纠纷案

“没想到在法庭一天就把事情解决了,省时省事还没花一分钱。真是太感谢法官了!”周某的脸上洋溢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目前,屈子祠法庭已建立智慧法庭,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通过向科技要生产力,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今年以来,通过“线上+线下”双管齐下,法庭已网上开庭20余次,线上调解60余起案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此外还建立“畅联法官”工作机制,当事人可随时进行咨询、沟通;建立“掌上微法群”,一个案件组建一个微信群组,方便当事人与法庭工作人员等实时沟通……法庭的多种司法便民措施受到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认可。

在汨罗市龙中王龙舟厂开展送法进企活动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屈子祠法庭坚持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细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实处发力,用心用情办好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将“如我在诉”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工作中,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切实为辖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来源:汨罗市人民法院

编辑:以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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