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枫桥|石峰法院云龙法庭:发挥辖区“三熟”优势,绘就园区好“枫”景

政务   2024-11-19 11:36   湖南  


甲辰槐序,南风暖窗;三湘四水皆“枫”景,芙蓉国里尽朝晖。

近年来,湖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湖南法庭工作实际,通过创新举措、优化布局、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成为连接老百姓和人民法院之间的一道知心、暖心、贴心的“枫桥”。

五月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走向枫桥——湖南法院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掠影》专栏,分期宣传湖南法院相关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用法庭“小切口”见证时代“大主题”,全方位展现湖南法院人民法庭的新“枫”采。


株洲市经济开发区

蓝天白云下,新绿掩映间,企业巍峨林立,现代化工厂拔节而生,工业与自然和谐共生……株洲市经开区,是株洲“培育制造名城”的重要阵地,是长株潭融城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区域,正疾步前行,共筑产城融合、生态高端的新城篇章。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云龙人民法庭就坐落在株洲经开区内,管辖株洲经开区(一镇两街道)范围内一审民商事案件。2024年5月,云龙人民法庭被株洲经开区管委会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云龙人民法庭

“基层矛盾纠纷多发复杂,云龙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做了很多实效性的工作,让大量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全国人大代表、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新品事业部部长田际群点赞道。





精准施治 探寻涉企纠纷“最优解”

“我们在这个项目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到现在工程款还没有结清。”

“作为开发商,特别是在保交房方面,我们也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

法官现场勘测

2024年8月,湖南某建筑公司等五家公司因株洲某房产公司未支付工程款提起诉讼。

在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初步分析后,法官梳理双方的矛盾纠纷焦点在工程结算上,考虑司法鉴定耗时长、费用高,且被告为同一家房产公司,法庭遂组织双方现场协调,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就工程对账结算。同时考虑到被告面临保交房的资金压力,在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上为双方提供意见建议。最终,双方就工程款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达成协议,五起纠纷案得以一次性解决。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因专业性强、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审理周期长等特点,一直是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难点。云龙人民法庭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重点领域,注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一揽子实质性化解”。据统计,2024年以来,云龙人民法庭共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了25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标的额4200余万元。





用心用情 打通邻里关系“堵心墙”

“跟他们说过很多次了,能不能拆除私自搭建的阳台,不仅影响我们的采光,还有安全隐患。”邓某与王某的房屋相邻。今年初,王某未与邓某协商,私自将位于两户之间的公共露台搭建成一个封闭阳台。邓某认为此举影响其通风采光及隐私,与王某、物业公司、居委会多方多次交涉无果后诉至法院。

法官现场调解相邻权纠纷

案件受理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查后,确认王某私自搭建的阳台与邓某房屋窗户距离极近,严重影响邓某房屋的通风采光,且存在安全隐患。通过现场核实,法官确认该阳台位于公共露台之上,属于违法搭建。

“你看,这就是邓某每天需要面对的景象。阳光被遮挡,空气流通也受限,你能感受到这种压抑感吗?”在调解中,法官将王某带到邓某的房屋,劝解王某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并释明私占公共区域的行为违法,明确告知王某不拆除的法律后果。后王某在一周内主动拆除了违章搭建,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云龙人民法庭坚持民生小案“用心办”,深入现场寻找纠纷源头真正解开双方心结。2024年以来,实质化解违章搭建、房屋漏水、排除妨碍等相邻纠纷15件。





“法庭+执行” 按下执行前置“快进键”

在李某与陈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调解书生效后,李某随即前往法庭询问强制执行事宜。法官考虑到双方曾是朋友,决定先督促执行以避免二人裂痕加深。

法官判后组织当事人督促履行

“法官,我现在经济真的很困难,能不能再给我点时间?”

“陈某,我理解你的困难,但调解书是有法律效力的,你必须履行。拖延履行不仅会影响你的信用,还可能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经过一番法理并重的沟通,陈某的态度终于有了转变。次日,陈某全额支付了10000元款项,案件在执行程序启动前得以圆满解决。

云龙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对辖区“人熟、地熟、物熟”的优势,积极探索“法庭+执行”工作模式,通过执前督促,引导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4年以来,云龙人民法庭通过执前督促化解各类案件23件,实现当事人从“胜诉判决”到“款项到账”的无缝衔接。





普法入“集” 实现惠民服务“零距离”

“没想到集市里居然还有普法宣传,这一趟学到了不少法律常识,这样的宣传方式真不错!”4月26日,是株洲经开区龙头铺街道兴隆集市四月最后一次赶集的日子。云龙人民法庭的干警一大早就来到集市上“法治摆摊”,对前来赶集的群众送上“法律大礼包”。

“如果我们遇到老板拖欠工资,除了找法院,还有其他什么办法吗?”“我最近加班特别多,但老板给的加班费好像不对劲,我该怎么办?”面对群众的疑问,法庭干警们耐心地向往来群众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及具体法律规定。现场气氛热烈,为本就热闹的集市增添了一抹亮丽的法治风景。

法庭干警在集市普法

2024年以来,云龙人民法庭定期开展法治宣传“进学校、进商场、进企业、进集市”“法治摆摊”等专项普法活动11次,发放宣传手册和典型案例汇编3000余册把实事办到老百姓的心坎里。

石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芳表示,云龙人民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探索符合辖区特色的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的前端预防,源头化解,努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人民法庭品牌,为绘就园区好“枫”景贡献司法力量。


源: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编辑:以白、刘如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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