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不是“免罪金牌”!5名在校生因抢劫获刑→

时事   2024-11-13 11:46   海南  

近日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一起案例


因认为小北(以下均为化名)

骚扰自己女友

小勇便伙同小风等人

一起找小北理论

期间将小北及其朋友打伤

抢走小北随身携带的手机后逃逸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维持一审判决

小风等5人

有期徒刑1年7个月至2年10个月不等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至3000元不等
案件详情
小风、小勇等5人均为“00后”,案发时未满18周岁,均是在校学生。
2021年7月16日晚,小勇认为被害人小北对其女友有非分之想,骚扰其女友,遂伙同小风等5人一起找小北“约架”。次日凌晨,双方来到约定地点进行理论。说了几句后开始争吵,火药味越发浓厚,小勇、小风等5人不由分说拿出携带的甩棍,对小北及其朋友进行殴打。
这时,小勇团伙中有人提议“用钱就可以解决问题”,只要小北给钱或者拿手机作为赔偿就可以“私了”,小北当场拒绝后,其随身携带的一部iphoneX手机被打掉在地上,小勇团伙成员捡起手机,随后他们威胁小北删除该手机的ID账户和密码锁功能后拿走手机。得逞后,小勇团伙成员等人发现附近有警车经过,便迅速逃离现场。
事后,小风等人将抢来的手机(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不予受理)出售得款1200元,由小勇等人瓜分。经鉴定,被害人小北及其友人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
2021年7月18日,小勇团伙又故技重施,抢劫被害人小美等3人的手机及电动车。据悉,小勇团伙5人两次劫取财物价值共计22646元人民币。
2023年3月20日,经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风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二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至3000元不等。一审判决后,小风等5人不服提出上诉。2023年6月12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被告人小风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其在上小学期间多次转学,小学到高中均住校,从小和父母住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少,导致性格叛逆,高中一年级下学期因学费问题不再继续学业。另一被告人小昌性格比较外向,但和家人沟通却很少,小学、初中学习成绩较差,初中三年级下学期开始产生叛逆情绪,上高中后与家人几乎没有沟通。
检察官说法:未成年不是免罪金牌
被告人小勇、小风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5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青少年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要远离不良朋友,多交良师益友;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家长们也要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密切关注孩子的动向。

来源: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审校:方艳

内容责任:谭宇村

审核:敖坤 张星 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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