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
都说人在职场,总有身不由己
上一秒还在工位上“岁月静好”
下一秒就被迫离职……
让人一脸茫然、焦虑万分
以上这个案例真实存在
咱们一起分析分析
2022年2月14日
朱女士入职深圳某公司,担任文员,月工资4050元,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3日。
2023年2月13日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再与朱女士续签劳动合同,但朱女士一直在公司继续上班。
2024年6月18日
公司通知朱女士,因其所在宝安驻点拆除,打算搬回龙岗总部 ,要求朱女士返回总部上班,但公司要求朱女士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因双方对协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对工资标准存在争议,因此朱女士暂时未到总部上班,仍然在原驻点上班。
2024年6月25日
公司向朱女士发出通知:“6月18日,原驻点张贴通知搬回总部,按照通知规定你要在6月19日起到总公司上班,但是截止6月24日未见你来上班,并且没有任何可证明你在岗证据。按照通知规定该行为已经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按照自动离职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4年7月,朱女士前往深圳市总工会法律服务站点(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站点)寻求援助帮助,在法律服务站点,朱女士申请深圳工会法律援助。
经审核,朱女士的诉请符合工会法律援助受理条件,市总工会受理了朱女士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了曾律师免费代理朱女士的劳动争议案件。
深圳市总工会法律服务站点曾律师认真梳理了其案件情况,经仔细分析研究,曾律师认为,朱女士可以向公司主张申请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曾律师多次代表朱女士与其公司进行友好协商,但公司均拒绝支付相关费用。随后,曾律师帮助朱女士准备梳理相关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并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申请仲裁并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
最终,仲裁委裁决公司向朱女士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相关费用共计5万余元。
那么,问题来了!
如何更快、更直接地
申请深圳市总工会法律援助?
举个栗子🌰
为朱女士提供法律援助的站点是市总工会于今年4月15日在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置的工会法律服务站点,该站点是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与仲裁调解工作加强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具体体现,是市总工会“靠前一步”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载体,站点设立以来,共接待职工法律咨询1153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9宗,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492.03万元。
@广大职工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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