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伍万元丨一家单位无资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科技   2024-12-22 16:00   江西  

处罚决定文书号:﹝盐﹞气罚〔2024〕01号

违法行为类型:无资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行政相对人:江苏盐工百信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无资质从事盐城新盐交投石油有限公司黄尖中路港加油站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
处罚内容:罚款伍万元
处罚机关:盐城市气象局(来源:江苏省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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