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信息】
案件当事人:广东普天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丁齐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大街4号3栋2028房
案件事实:茂名市气象局对广东普天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涉嫌弄虚作假立案调查。经查,“茂名市凤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茂名碧桂园珑悦府项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非广东普天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广东普天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弄虚作假的违法事实不成立。
处罚决定:因违法事实不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气象行政处罚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2号)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2024年12月9日
相关附件: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茂气罚〔2024〕1号(请查阅网站原文链接)
(来源:广东省茂名市气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