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意光:舍医从律,追逐法治之光 | 东方大律师

政务   2024-11-26 15:13   上海  


编者按

“东方大律师”是上海律师行业最高的个人荣誉称号之一,自2007年起,每四年评选一次,每次遴选10人。获评律师都是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良好职业操守和社会影响力的佼佼者。即日起,《解放日报》连续刊登对第五届“东方大律师”的专访,展现上海律师风采。




卢意光


2001年,某三甲医院耳鼻咽喉科接诊了一名男子,称自己被鱼刺卡住了喉咙。医生反复检查也没发现鱼刺,便劝其回家。几天后,该男子因病情加重再次来到医院,医生安排其入院治疗,可3天后他突然大出血死亡。

几十个家属每天都待在医院,守着遗体,设起灵堂,还不时与人发生冲突。那些日子,医生们上班都不敢穿白大褂。直到3个月后,医院将耳鼻喉科主任免职,赔偿家属30万元,此事才算平息。

“‘鱼刺杀人’事件后,我直观意识到了医患矛盾的尖锐,以及医疗行业需要法治建设。”当年在该医院工作的医生卢意光说,此后他决定辞职,系统学习法律,“医疗行业的法治建设不仅涉及法律知识,更需要对医疗行业本身问题的深刻理解,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逐步建立起符合行业实际,具有前瞻性、系统性、公信力、可操作性的医疗法律体系。”

现在,卢意光是上海联合(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主任,深耕医药健康法律服务领域20年,是为数不多登上世界知名法律评级机构榜单的业界翘楚。


医疗纠纷,何以成“顽症”?


卢意光是南京大学医学院93级的毕业生,转型法律人后,很多人都称他为“医学界何以琛”。小说主人公冷漠孤傲,而他总带着微笑,说话不疾不徐,有点学者的儒雅。

从业伊始,他就意识到,医患矛盾导致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关系紧张,并在不断地互相妖魔化中升级。要建立一种让双方都信服、接受的处理模式,既要加强独立第三方,即司法的力量;更要从根源上理顺医患关系,让医疗回归其本质属性。

放下手术刀,穿上律师袍,卢意光代理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诸如求美女子死于非法行医、医疗鉴定冒出假专家、问题气体致盲等,这些案件都有很高的社会关注度。

刚做律师时,他接待过一位从农村到大城市就诊的农民。这位患者在医生的建议下,接受了一种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被叫停的手术,手术费共7万多元,导致这位农民负债累累,可最后却毫无效果。

医疗行业鱼龙混杂,类似的案件非常多,给监管带来极大挑战,这是医患矛盾的深刻根源。

医疗合规,还要做什么?


卢意光办理过一起非法行医案件,患者刚23岁,因扁桃体炎在无证诊所输液后死亡,留下了3个小孩。“让我吃惊的是,为什么无证诊所可以买到这么多药品、医疗器械,甚至还可以买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卢意光印象深刻的还有一起临床试验案件,受试者在接受同情用药之后死亡,家属认为是临床试验导致死亡。但是,如何认定同情用药是否符合规范?如何认定因果关系?如何确定赔偿金额?双方反复争执难以达成一致。

近年来,不断有定点医药机构因为医保行政纠纷找到卢意光。如何认定医保案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何确定违法金额?如何平衡医疗基金稳定与医药机构发展?在实践中也都是难题。

大量此类案件的积累,让他对医疗合规有了更系统的思考。他尤其关注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并努力为遇到的问题寻求合法、合规、合理的解决方案。

“人类对医疗技术充满期待,但是由于专业壁垒很高,就会有人利用患者求生的本能去获取非法利益。”卢意光说,每次事件发生后,更应该思考的是,如何从医疗体制上去完善医疗法治建设?应该如何向公众提供真实的医疗信息和服务?而这些,都是他在研究的课题。

这几年,他关注的新课题是跨境医疗旅游。“很多人去日本做体检,去美国治癌症,但要是不满意怎么办?”卢意光说,国家大力鼓励和支持跨境医疗旅游,特别希望能够将境外的患者吸引到中国来就医,但该领域还存在很多法律问题亟待梳理和解决,比如如何保障这些来就医的海外患者的合法权益。

受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委托,他对跨境医疗旅游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多次法律培训,包括患者权益保护,药品、医疗器械的跨境使用,医患纠纷的处理等。他说:“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共同努力,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合规,才能保障患者权益,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改善现状,如何共推进?


前几年,美国某大学医院集团打算与中国医疗机构合作,建立远程咨询、远程会诊、派遣医师来华执业等合作路径,共同为中国患者提供服务。卢意光律师团队接受该客户的委托,分析其中的法律风险,提出合法合规路径,深受客户信赖。

多年经验积累的专业能力,不仅让他办案思路清晰,也有能力去做更多深入的研究。“我一直在思考,制度设计是否存在不合理?如何让制度更加完善?”卢意光说。在长期为医疗机构、医药企业、执法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或专项合规服务之余,他也不断实践、思考、总结、汲取经验,积极地参与立法活动。

他不仅深度参与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篇)》《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立法调研,还牵头起草了律师代理医疗纠纷案件、办理医药领域捐赠法律业务、办理医疗科技成果转化案件等的操作指引。

卢意光自称为医疗律师,一直主张医疗、医药、医保应系统推进法治建设。他说,作为医疗律师,在当前的法律环境中,有机遇,也有挑战。但深耕20年之后,他思考得更多的是医疗律师的使命——应该对自己经历的困惑进行系统的思考,推动中国医疗行业的法治建设。

“虽然,践行法治会遇到很多困难,但这或许就是我们这一代医疗律师的使命。”卢意光说,“追逐法治之光,我们责无旁贷。”


来  源|解放日报

记者 刘雪妍

编  辑|冯小瑜

校  核|张行之

责  编|袁   琳

审  核|张发胜 徐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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