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以往,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补办需要经历繁琐的流程,且需等待15个工作日的公告期,给急需使用证书的群众带来了诸多不便。而现在,根据新修订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只需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灭失声明,即可立即办理补发手续。奇台县申请人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奇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即可实现当天办理,1个工作日内可取。此外,补办登记费全免,工本费也仅需10元/本,这一举措极大地节省了群众的等待时间,降低了补办成本,提升了办事的便利度和群众的获得感。
据了解,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重要修订,特别是针对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补办的流程进行了大幅优化,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今后,奇台县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通讯员 汤超)
来源 | 石榴云/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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