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开展以来,西吉县公安局吉强派出所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全力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成功破获一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抓获嫌疑人3名。
11月15日至20日,吉强派出所先后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其手机、现金、手机卡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走访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成功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民警发现马某某等三人明知他人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仍使用盗取的手机卡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帮助,从中非法获利1500余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马某某三人已被西吉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帮信罪”,即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在实际生活中多表现为租售银行卡、电话卡;跑分;开发违规App;为相关电信诈骗App进行广告推广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租售微信号
这本质上是网络黑灰产业链为了借用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监管追踪而布设的陷阱。用户如果明知用于不法用途,却仍然租售微信号,就有很大概率涉及“帮信罪”。
这种行为能帮骗子把骗来的资金进行“洗白”,是构成“帮信罪”的常见行为之一。
3、帮助犯罪分子拉微信群
帮助骗子建群并最终导致诈骗成功的人,本质上已经成为犯罪成员,为贪图小利而害人害己。
4、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
只要你出借的物品能够帮助犯罪分子进行支付结算,你就是“帮信罪”的打击对象。
5、为诈骗犯罪集团提供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比较常见的是架设GOIP设备,为诈骗人员拨打诈骗电话开“后门”。参与其中的通常是大学生、科技公司技术人员等,这些本该前景光明的年轻人,因为一时之利,背负罪名与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