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偏城司法所成功调处两起土地流转纠纷,既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解决了公司企业在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依法治村,进一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马某某、苏某某系偏城乡高崖村村民,两人曾多次向高崖村村委会反映诉求,他们今年银行卡入账的土地流转费和应到账的土地流转费有较大出入。司法所接到诉求后,随即指派调解员前往高崖村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通过了解得知:马某某、苏某某将自家的31.86亩、37.81亩土地转包给偏城乡高崖村经济合作社,高崖村经济合作社又将土地二次转包给某公司耕种经营,土地流转费每亩为100元,公司承诺在农作物收获后将相应的土地流转费打到农户账上。在兑现马某某、苏某某2086元、1741元土地流转费后,马某某、苏某某均认为按每亩100元的土地流转费计算,公司还分别应付其1100元、2040元的土地流转费,但公司负责人乔某某认为其只支付实际种植土地面积的流转费。
在听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调解员翻阅了双方的土地流转合同和花名册等相关资料得知,马某某、苏某某与高崖村经济合作社及其引进的公司三者之间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丈量土地面积、流转土地信息公开公示等环节对接不畅,出现漏洞是造成纠纷的直接原因,三方均有过错责任。在明确了三方责任后,调解员引导当事人认清自身过错,结合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换位思考,既要考虑农户靠土地谋生的大道至简,又要理解和支持公司生存和发展的不易,同时也要看到公司为带动本村经济发展、解决闲散劳动力所做出的贡献。观察到各方当事人思想有所变化后,调解员趁热打铁,劝解各方当事人互相让步。乔某某首先做出改变,决定再额外支付马某某、苏某某两人共计1500元土地流转费。而马某某、苏某某认为乔某某支付的1500元土地流转费与实际应支付的共计3050元土地流转费有较大差距,不予接受,各方再次争执起来,调解陷入了僵局。调解员当即中止了调解,告知各方另期进行二次调解。
在第一次调解失败的基础上,调解员再次寻求突破口,认真总结第一次调解工作中的不足,择日进行第二次调解。调解员为各方当事人认真分析了调解不成的诉讼风险和成本,再次劝解各方都站在“法理情”的角度做出让步。最终乔某某决定再支付马某某、苏某某两人共计2000元土地流转费,其中马某某500元,苏某某1500元。为了优化调解结果,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调解员为高崖村村组干部、村民和公司负责人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对如何依法规范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做了说明,对村委会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企业规范工作流程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有效预防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近年来,随着偏城乡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和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极大地带动了全乡经济发展。偏城司法所立足全乡实际,优化职能职责,以“一所一品牌”创建工作为契机,积极发挥调解、监督、宣传、培育四项职能,及时排查和化解因土地流转、道路通行、排污、合同履行、劳资关系、行政执法等方面产生的矛盾纠纷,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企业运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