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罪行動
2024.11.20
兩內地男子分涉巨額詐騙、犯罪集團
及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被捕
2024年11月19日,一名內地外僱及兩名本澳居民向本局報案,聲稱接獲自稱“本澳某中學主任”的來電,表示學校要裝修校舍,要求事主稍後到學校作現場報價,若價錢合適將交給事主的公司裝修。及後,作案人再次致電事主表示學校需要訂購床褥贈送給安老院,但由於學校與床褥公司發生金錢糾紛,不便以學校的名義訂購,故要求事主協助向床褥公司購買,並透過手機通訊軟件向事主發送銀行轉帳的截圖,要求事主先墊支貨款,存入涉案男子指定的銀行帳戶。其中兩名事主表示不便匯款,涉案男子隨即表示將安排公司司機到來收取現金貨款。
三名事主分別當場交付現金及匯款後,均無法再聯絡到涉案男子。經向相關學校求證後得悉並無相關裝修事項及職員,三人懷疑被騙,遂到本局報警求助,分別報稱損失20,000港元,47,000港元及50,000港元。
本局資訊罪案調查處立即開展調查,成功鎖定收取兩名事主現金騙款的首名涉案男子身份資料,並於11月20日在其欲收取第四名事主50,000港元時將其拘捕帶返本局調查。同時,本局再發現第五名事主於同日接獲同類型的詐騙電話後,將78,000港元分兩次交給涉案男子。五名事主合共損失195,000港元。
本局經深入調查後,證實涉案男子分別於11月19日及20日按照犯罪集團指示,來澳假扮床褥公司司機接觸四名事主並收取合共145,000港元騙款後,再將111,000港元騙款交給次名涉案內地男子,以便將騙款轉換成虛擬貨幣,逃避警方追查。
本局於11月20日拘捕次名涉案男子並帶返本局調查。經查,本局發現該名涉案男子曾在一娛樂場附屬的酒店內與兩名人士兌換貨幣,並在其入住的酒店房間內搜獲1,009,200元來歷不明的港元現金,有關港元不排除涉及其他詐騙和非法匯兌貨幣的資金,故有跡象顯示次名涉案男子除涉及詐騙犯罪外,亦在本澳從事不法匯兌犯罪活動。
本局根據調查所得,以詐騙(巨額)罪、犯罪集團罪將首名涉案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而次名涉案男子除上述兩罪外,亦涉及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一併送交檢察院處理。本局將繼續追查是否還有其他潛在被騙事主,以及追查其他在逃人士和騙款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