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划重点: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
售卖方、转发者、寄递者
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东莞每年会公布
批准的烟花销售点
这些是去年的,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快到进入年尾
不少东莞人朋友圈想做些“副业”
但千万别发这个!
已经明确违法!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这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制造、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
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为了自身和公共安全
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来源:东莞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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