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3日上午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全国现在共有历史文化名城142座、名镇312个、历史文化名村487个、中国传统村落8155个,划定了历史文化街区1200多片,认定了历史建筑6.72万处,基本形成了特色鲜明、类型丰富、数量众多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不仅是对过去的尊重,更是对未来的负责。新时代,我们要立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和文化自信,做好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守正创新,不断拓展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思路,为中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要构建多层级保护体系。一是在国家层面,要制定战略规划。我国陆续出台了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编制了国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战略规划,明确了历史文化保护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时,建立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名录,加强对这些地区的重点保护和扶持。此外,还设立了科研资金和保护资金,用于支持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的研究和实施工作。二是在地方层面,要细化实施方案。各省市政府根据国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战略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正在研究制定各省市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和实施方案。这包括凝练文化价值、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责任主体等。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统一监管,形成系统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三是在社区与公众层面,要激发参与热情。历史文化保护离不开社区和公众的广泛参与。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历史文化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的实施和监督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的良好氛围。
要建立多要素传承体系。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各地要持续加强对古建筑、古遗址、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保护和修缮工作,确保它们能够完整地传承给后代。同时,注重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通过发展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等方式,让文化遗产在保护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面,各地应深入挖掘和整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建立完善的传承机制。通过举办非遗节庆活动、传承人培训等,提高非遗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加强非遗与现代生活的融合创新,让非遗文化更好地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文化生态环境营造方面,各地在城乡建设中要加强对城乡文化生态环境的营造和保护工作,包括保护自然环境、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地方文化等。通过建设文化广场、文化街区等公共文化设施,为居民提供丰富的文化活动场所和交流平台。同时,加强城乡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融合与发展。
建立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投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得以传承和弘扬下去,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文化遗产。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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