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季的到来,气温逐渐降低,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的需求也随之增加。若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极易引发火灾、漏电等安全事故,威胁到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掌握冬季安全知识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一些实用的安全知识,让我们一起学习吧!
安全用电
避免多种电器共用一个插座,以防过载。使用符合标准的保险丝,严禁用铜丝等替代品代替保险丝。
确保照明设备和发热型家电(如电暖器、电热毯)与易燃物品(如窗帘、纸张、布料)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为电器提供充分的散热空间,避免在电器周围堆放可燃物品,如衣物、书籍或窗帘,以防热量积聚引发火灾。
鉴于电器切换使用可能导致负载量增大,应定期检查室内电路和漏电保护装置,一旦发现异常,立即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燃气安全
选用合格燃气产品,确保所购买的燃气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以保障使用安全。
定期检查燃气设备,在使用煤气、液化气时,需定期检查炉灶、阀门、管道及钢瓶等是否存在泄漏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更换。
液化气等有明火的灶具应单独放置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与可燃物品保持至少一米的安全距离。
使用液化气、燃气等设备后,务必及时关闭气源,以防止燃气泄漏事故的发生。
一旦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气源阀门,迅速打开门窗通风,避免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移至室外拨打紧急电话,通知专业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安全生活
禁止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熟悉并掌握灭火器的正确操作步骤,以便在火灾初期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
离家前,务必关闭所有电器电源及燃气开关,彻底消除遗留火种。对于长期不使用的用电设备,应切断电源或拔下插头,以防意外。
审核:任 艳
责编:张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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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