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
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实施公安交管8项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其中在北京、天津以及我区银川、石嘴山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惠及面,公安部部署自11月4日至12月2日在全国分三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其中,我区吴忠11月4日启用、固原11月18日启用、中卫12月2日启用,全区所有车主均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
1.个人车辆申领
温馨提示:出示的电子行驶证60秒内有效,超时后APP将自动刷新重新出示。2.单位车辆申领
温馨提示:收到用户提交电子行驶证申领请求后,系统核对机动车状态信息,通过“交管12123”APP告知申领结果。电子行驶证可以授权给他人使用。用户点击“电子行驶证”页面的“授权”按钮,填写授权使用人身份证明号码、姓名、用途事项、有效期等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可以将自己的电子行驶证授权给他人使用。被授权用户可在“电子证件凭证”→“电子证件”功能点击“电子行驶证”出示电子行驶证。【点击授权】→【填写信息】
温馨提示:授权出示的电子行驶证将加注授权使用人、有效期、用途事项等水印信息,授权电子行驶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到期后自动取消授权。机动车所有人可中途取消授权,取消授权后,被授权用户“交管12123”APP不再显示授权电子行驶证。同一车辆同时有效授权用户不得超过3人,同一用户可授权多个不同用途事项的电子行驶证。被授权用户可点击电子行驶证列表出示。
电子行驶证可应用于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驾驶租赁汽车、试驾机动车、注册网约车、购买保险、车险理赔、办理抵押贷款业务、办理其他涉车业务。
来源:宁夏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