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民营经济总部园
E12-02、E15-04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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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民营经济总部园E12-02、E1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深化)》
本次规划调整对象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民营经济总部园E12和E15街坊,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十四路、北至沔北路、西至规划十三路—规划二路—规划十二路、南至沈家漕,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3.22公顷(计算至道路中心线和河道中心线)。
1.公共通道:
在E12-02地块与E15-04地块之间跨规划二路设置地下连通道,宽度不大于10米,线型、端口可变。
2.增加管理备注:
E12-02地块与E15-04地块增加备注,其内容为“连通道:在符合交通组织、城市安全和土地、建设相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在E12-02地块与E15-04地块之间跨规划二路设置地下连通道,宽度不大于10米,用于地块间的交通和管网联系,通道线型、端口均可变,建管阶段以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日(信函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本次公示采取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或电邮至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处,地址:张东路1158号3号楼,邮编:201203;电邮:zjgh@pudong.gov.cn。来信请注明“《张江民营经济总部园E12-02、E1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深化)》公示意见反馈”。
编辑:姜天瑶
资料:区规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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