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坚决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线索。现将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途径
1.信函举报:
①吉安市扫黑办通信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崇文路市行政中心
②吉安市公安局扫黑办通信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8号
2.电话举报:
①吉安市扫黑办:0796-8220357或17779663405
②吉安市公安局扫黑办:110或0796-8223392
3.邮箱举报:
①吉安市扫黑办:
jasshcebgs@163.com
②吉安市公安局扫黑办:
jagajb@163.com
二、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破坏制度安全,渗透在群众自治组织中,干扰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腐蚀基层组织等问题线索。
三、举报要求
1.提倡实名举报、信函举报,举报人尽量提供相关犯罪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及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2.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
四、奖励与保护
1.根据相关规定,举报线索经办案部门认定属实,成为定罪量刑依据,国家给予现金奖励。
2.对举报人和举报事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吉安市扫黑办 吉安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0日
来源:吉安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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