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亿元高标准农田串通投标案一审宣判,12人获刑!

幽默   2025-01-15 17:30   江西  


为了能够中标而串通投标

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近日

万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

串通投标案作出一审判决

十二名被告人依法受到惩处


基本案情





万安县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万安县高标准农田项目”)于2022年9月2日发布招标公告,万安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分20个标段总投资约12,000万元,采取合理低价法评标。


招标公告发布前,被告人刘某华就计划在万安县高标准农田项目中组织串通投标以获利。为提高中标概率,刘某华在公告发布前、后与被告人任某凡、孔某殊、黄某飞、胡某峰等人联系,去南昌、九江寻找、筹集有资质的公司,所筹集公司以联投或“开牌子”方式为刘某华所控制。


最终,被告人刘某华与任某凡等人在万安县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标中共组织筹集665家公司,中标17个标段并转卖获利。



!

裁判结果



万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十二名被告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串通投标罪。


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其各自所具有的自首、坦白、立功、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和悔罪表现,分别判处十二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并处5万至50万的附加刑,并对被告人已退出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700余万元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法官说法



串通投标犯罪严重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利益,对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造成极大损害,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设高标准农田关乎乡村振兴和农业发展,有利于保障农业经济发展对粮食的需求,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串通投标可能导致中标方不具备实际的施工能力,影响项目的质量从而影响粮食的产收。广大企业和市场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坚守企业诚信理念,共同推动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万安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串通投标等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优化当地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 万安县人民法院

关注我们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吉安大江网
江西新闻门户、江西网媒影响力第一品牌、全国地方(省级)新闻网站前十强,国家重点新闻网站——中国江西网吉安频道,每天点击量超13万次。关注吉安热点、报道吉安新闻。新闻热线:18907960133、0796-8339418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