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陈志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公务员招录工作中违反回避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贪欲膨胀,恣意妄为,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款;公器私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志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志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志文简历
1984.04-1984.11 广东省莲塘劳动改造管教队工人
1984.11-1995.06 广东省莲塘劳动改造管教队(省连塘劳改支队、省连平监狱)办事员、科员、一大队副教导员(副科级)、一大队教导员(其间:1985.09-1988.07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大专班脱产学习)
1995.06-2000.11 广东省连平监狱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监狱长
2000.11-2002.06 广东省阳春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
2002.06-2010.12 广东省阳春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2010.12-2014.09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提醒:由于公众平台近期做了大幅调整,订阅号消息里显示的文章是根据用户常读和星标来进行推送,若没有将本公众号添加星标可能会导致小伙伴们无法正常接收到我们每天的推文,这里强烈建议大家把本号“添加星标”,最后点个赞和点“在看”,星标后每天即可第一时间收到我们的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