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豫区财政局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财政精神,深入开展法治财政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财政队伍依法理财能力,助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将法治财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坚持对法治财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印发《宿豫区财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落实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各项改革,推动财政事业大发展,应对各项风险的能力。
明确学法普法工作任务,采取“三结合、三为主”学法方式,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以分散学习为主;面授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基本法与专业法相结合,以专业法为主。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并重点对《财政普法读本》《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全体财政干部法律素养。出台《宿豫区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文件,坚持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工作方式,加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合法性审查,为重大财税决策、财政管理、财政行政复议、政府采购投诉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环节提供法律保障,提升财政干部法治化工作水平,推进全局法治财政建设走深走实。
理全局行政权力事项、印发《区财政局各科室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形成财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两张清单,共排查行政权力事项47项、风险点49个,防控举措具体到个人,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应,保障行政决策法治化。制定《宿豫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财政行政执法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财政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程序,确保财政行政征收、财政行政确认、财政行政审批、财政行政监督检查、财政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罚适当、程序合法。
来源:宿豫区财政局
核稿:刘 展
审核:杨 瑞
发布:徐 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