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的通知》(财金〔2024〕81号),我市入选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近年来,在省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宿迁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创新普惠金融产品,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加强考核督导,强化担保增信,持续加大金融领域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扎实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及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全省靠前,分别达55.1%、27.74%,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同比下降11.84%,极大程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此次入选示范区,市财政局将进一步优化普惠金融资金池产品,强化对中小微企业普惠性金融支持,有效破解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规模不大、放大倍数较小等问题。深入探索金融服务有效模式,提升金融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缓解普惠金融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供稿:金融处
核稿:刘 展
审核:杨 瑞
发布:徐 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