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学生骑电动车交通事故警示(巨额赔偿案例)

政务   2025-01-25 23:06   河北  

      寒假模式开启,许多家长因为工作事务忙碌,认为孩子长大了就任由孩子骑车到处游玩,而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这类交通工具也成了部分孩子们出行的交通工具。


但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在行驶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时,缺乏应变能力,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案例一  

       2021年1月,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15岁少年小勇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在乡间道路上撞上了年近七旬的杨奶奶致其医治无效死亡,后法院判决驾驶员、乘坐人一起承担数十万巨额赔偿。

  案例二  

未成年骑车撞人酿成事故

       2020年9月份的一个晚上,江苏省江阴市某中学生15岁的小龙(化名)从学校上完晚自习驾驶二轮电动车回家路上由于车速过快撞到一名行人,致其身受重伤在ICU重症监护室治疗了一年多还是不见好转,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而事故交警部门认定中学生小龙(化名)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其父母共同赔偿238万元。

  案例三  

2022年3月4日,未成年学生王某(未满16周岁)驾驶二轮电动车载同校未成年学生李某(未满16周岁)沿湾沚区湾沚镇南湖路由西向东行驶,途经G329国道与南湖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因操作不当电动车发生侧翻。后座乘员李某坠地受伤,送医救治无效后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不负责任。李某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王某及其监护人承担各项损失共计100余万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于是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积极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及其监护人共计赔偿70万元。

  案例四 

江苏淮安中学生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同学逆向行驶致他人摔倒遭大货车碾压死亡,认为与自己无关肇事逃逸,最终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父母承担60多万元的巨额赔偿。

一幕幕惨烈的画面让人触目惊心!
一次又一次以生命为代价的教训
无不警醒着我们所有家长
寒假是学生交通事故高发期
请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
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教育
严防此类交通事故发生!

未成年驾驶电动自行为何危害很大



心理

很多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是出于好奇、攀比的心理,因此也比较容易冲动,骑行电动自行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自行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制动

电动自行车速度比自行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较差,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


载人

部分学生骑电动自行车经常搭载同学或朋友,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危险性。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


炫技

部分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交规

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意识

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往往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危险,易酿成惨祸。

驾驶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

法律对年龄都有明确要求!

↓↓↓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未成年学生未达年龄标准驾车,不仅违反交通规则,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孩子的安全快乐过新年,家长假期中务必教育好、看管好、叮嘱好未成年人,不让16周岁以下的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妥善保管好自己车辆,防止孩子偷骑出门!




清河交警
清河交警微发布,为您提供交管动态、违章查询以及路况资讯;带你学习交通法规、驾车技巧、汽车知识。与群众互动交流、落实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最新文章